故宮博物院徵短期實習生主旨: 本院為提供大專院校美術(史)、博物館學、外語、資訊相關科系學生實習博物館教育推廣工作機會,特擬定「展覽組實習業務管理辦法」,俾便遴選對成人、兒童教育推廣工作(含導覽、演講、美勞活動、行政助理)有熱忱參與,並願以義務性質,全程配合實習時間者。 實習期間: 配合每年大專院校寒暑假期間,以寒假一個月、暑假兩個月為期 1.每週實習時間:週一至週五8:30--12:30, 1:30--5:30,中午12:30--1:30為午休時間(視中午排班情形彈性處理)。 2.請假:病事假需填寫請假單,事假需事前報備,病假如無法事前報備,亦需於當日以電話報備。遲到早退須請事假,以一小時為單元計算。 名額: 為配合本組辦公空間及實習業務,寒暑假各以三至六人為限。 申請資格: 1.學歷:國內外美術、中國美術史、博物館學、藝術管理、藝術教育、資訊等相關研究所研究生優先考慮;國內大學學生外語能力優異者,對中華文化、博物館學有興趣之學生。 2.申請者需對博物館教育推廣工作有濃厚興趣並樂於參與。 3.申請者需對本院收藏有興趣深入研究。 4.申請者需能配合本院每週實習時間,並全程參與。 5.外籍申請者以具備國語說聽能力為優先考慮,若不具備國語聽說能力者,須具備英語聽說能力並能來院實習三個月者。外籍申請者須自行取得及延長留台簽證,本院不代為辦理簽證問題。 申請辦法: 寒假實習於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前,暑假實習於每年五月三十一日之前接受申請。 1.個人申請:申請者自備申請函、履歷表及教授推薦信一封,寄至故宮博物院展覽組。申請函需含500字自傳,詳述實習目的,並附學生證及上一學期成績單影本﹔履歷需含重要學經歷,並黏貼一吋相片二張。信封上請註明「申請短期實習」。 2.學校申請:由各學校科系推薦名單,各受薦學生仍需提供詳述實習目的之申請函、履歷表及上一學期成績單。 3.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來院面試,如因特殊理由確實無法來院者,得以電話取代。 4.面試通過者另發函通知來院實習日期。 實習內容: 實習展覽組各項教育推廣業務 1.實習第一週:觀摩本院各類導覽;各主要推廣業務承辦人簡介業務。 2.實習第二週開始:由各實習業務承辦人管理並安排相關業務實習。 3.業務許可範圍內得參加演講、內部訓練、文物研習會等課程。 4.撰寫實習報告並於實習結束前繳交。 5.本組實習限教育推廣業務,不含博物院其他單位業務,如有興趣至其他單位實習,建議申請者自行與本院各單位聯繫。 考核: 實習期間就出勤考核、工作表現、服務熱忱、實習報告四方面考核各名實習生之表現,並於實習結束後填寫考核表,提供予校方參考。校方如有其他特殊考核要求,亦可一併列入,或另提供該校考核表。   .msgcontent .wsharing ul li { text-indent: 0; }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! 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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